中方: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既有“霹雳手段” 又有“菩萨心肠”
2021-10-29 15:28:29          来源:中方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周喜 | 作者:向璐          浏览量:5326

中方融媒10月29日讯 “佘书记,你说的对。纪法就是纪法,决不能以‘事急从权’的客观理由,逃脱党纪处分。”黄某叹了一口气,主动上前握住镇纪委书记佘昱成的手,沉重说道。这是中方县桐木镇纪委在办理遗留未办结案件线索时发生的一幕场景。

此案案情经过如下:黄某是中方县桐木镇某村原支部书记,2019年8月因醉酒驾驶,被中方县交警大队查获。经初步核查,事情起因源自于黄某“爱子心切”上。当天黄某酒后在亲戚家中熟睡,其子突发病情,急需送医就诊。因一时半会无法找到能开车的村民帮忙代驾,黄某被唤醒后,急切间决定自己开车送儿子就医买药,从而产生违法行为。由于黄某有自首情节,且出发点是送病人就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出具了《不予起诉决定书》,根据党纪规定,此类情形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我不服!动物尚有舐犊之情。佘书记,你虽年轻,今后也将会有孩子,面对类似处境,你会怎么做?请求组织看在我为党任劳任怨干了多年革命工作的份上,从轻发落,日后我一定坚决改正。”审查谈话期间,黄某情绪有些激动,认为自己虽有过错,但属于“事急从权”之下的无奈之举,且未造成任何交通事故,不应承担如此严重后果。

天平两头,一头是纪法,一头是情理,作为新上任的90后纪检新兵,佘昱成在坚决维护纪法权威的同时,心中也产生了些许困惑。负责联系桐木镇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黄蔚认真帮助其分析案情、传授经验:“党纪权威绝不容许‘绕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纪依规办事,但具体办案过程中,应高度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如春风化雨般帮助犯错的同志认识问题、纠正错误、寻回初心。”

秉承着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理念,佘昱成的耐心和韧劲一次又一次地发挥了作用。他不厌其烦多次开展谈心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黄某卸下思想上的包袱。同时,组织镇纪委委员和镇民政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黄某患病儿子开展关爱走访行动,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最终,在真情的付出、纪法的威慑、党性的感召面前,黄某重新审视了自我,承认了违纪事实,使该案得以顺利办结,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刚性与温度交融、惩戒与教育同频,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不左不右处理好每一件问题线索,澄清正名16人次,暖心回访受处分干部269人次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正能量,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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